中央主管機關得邀請相關機關、工商團體及專家學者代表,對事業機構申請補助辦理員工進修訓練案件進行審查。
根據辦理進修訓練補助辦法第 10 條,中央主管機關得邀請相關機關、工商團體及專家學者代表,對事業機構申請補助辦理員工進修訓練案件進行審查。這項規定是指在辦理補助員工進修訓練案件時,中央主管機關有權邀請相關機關、工商團體及專家學者代表進行審查,以確保補助的正確性和合法性。這項規定與上述所引用的相關裁判書或判決書有關,例如參考法條訴願法第 1 條的規定,對於行政處分的確定性和法律效果有所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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