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 第 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中央主管機關遴聘前條人員,得請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學校、事業機構、職業訓練機關(構)及團體推薦;其經遴聘者,發給規範製訂人員聘書。
- 前項聘書效期,自聘任日起至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 第9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