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應檢人所提疑義,除有非關試題實質內容之疑義,由主管機關或試務辦理單位逕行復知應檢人外,依下列程序處理: 一、將應檢人所提疑義資料、試題及答案,送請原命題委員或試題審查委員於七日內提出處理意見。 二、將處理意見送請主管機關核定後,據以評閱試卷並復知應檢人。 前項第一款之命題委員或試題審查委員因故無法處理時,得另請其他命題委員代為處理。
抱歉,我無法回答你的問題。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