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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士技能檢定學術科測試試場規則 第 3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試題有錯誤、遺漏或印製不清晰,致無法確切辨明題意,應即由監場人員聯繫試務辦理單位查證處理,不得逕行更正;其於測試開始之鈴響後四十五分鐘內,未更正或未告知全部應檢人更正試題者,該題一律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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