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 (卡) 裁割或污損屬試務工作人員之疏失者,應對該試卷 (卡) 予以註記,供閱卷評分參考。
對於技術士技能檢定學術科測試試場規則第 34 條,該條款指出如果試卷 (卡) 被裁割或污損屬於試務工作人員的疏失,應該對該試卷 (卡) 予以註記,供閱卷評分參考。這條款的意思是當試卷 (卡) 出現裁割或污損的情況時,工作人員應該對其做出註記,以供後續的評分參考。 舉例來說,如果在一次技術士技能檢定的學術科測試中,某些試卷因為疏失被裁割或污損,根據該條款,工作人員需要對這些試卷進行註記,並在評分時考慮到這些情況。這樣可以確保評分的公平性和準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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