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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士技能檢定學術科測試試場規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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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檢人就坐後,應將准考證及國民身分證置於桌面左前角,以備對;並自行核對試卷浮籤 (或試卡) 姓名、座號、職類、等級及試題等,如發現不符或彌封角未彌封妥當,應即告知監場人員處理。 應檢人之書籍文件應放置於試場前方或指定場所,不得置於抽屜,桌椅下、座位旁或隨身攜帶,違反者依第五條第一項第四款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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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攜帶名詞
  • 第五條第一項第四款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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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士技能檢定學術科測試試場規則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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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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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技術士技能檢定學術科測試試場規則第 4 條規定:「應檢人就坐後,應將准考證及國民身分證置於桌面左前角,以備核對;並自行核對試卷浮籤 (或試卡) 姓…」(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技術士技能檢定學術科測試試場規則第 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