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技能競賽實施及獎勵辦法第2條,該法所定之技能競賽分為多個類別,包括分區技能競賽、全國技能競賽、全國身心障礙者技能競賽、國際技能競賽等。其中,國際技能競賽由國際技能組織主辦,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由國際奧林匹克身心障礙聯合會主辦,亞洲技能競賽由國際技能組織亞洲分會主辦。根據該法規定,分類競賽組別為青年組及青少年組辦理,並且中央主管機關可辦理國手選拔賽,並得合併辦理。 參考資料:技能競賽實施及獎勵辦法第2條 範例:根據該法規定,國際技能競賽由國際技能組織主辦,這符合該條第2項所規定的主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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