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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養成訓練及轉業訓練委任或委託辦法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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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機關得委託辦理養成訓練及轉業訓練之事項如下: 一、訓練需求之調查分析。 二、訓練職類與課程之規劃、師資教材設備之設置及開發。 三、訓練課程之執行。 四、學員招生錄取作業、訓練期間及結訓後就業或轉業之輔導。 五、達成訓練效益之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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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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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管機關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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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養成訓練及轉業訓練委任或委託辦法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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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職業養成訓練及轉業訓練委任或委託辦法第 5 條規定:「主管機關得委託辦理養成訓練及轉業訓練之事項如下: 一、訓練需求之調查分析。 二、訓練職類與課程之…」(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職業養成訓練及轉業訓練委任或委託辦法第 5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