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服務法 第 16 條(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應提供就業市場之資訊)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應蒐集、整理、分析其業務區域內之薪資變動、人力供需及未來展望等資料,提供就業市場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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