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中央主管機關對前條第一項規定之申請案件為許可前,應先通知申請人依其聘僱許可人數繳交保證金。 前項保證金應繳交至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帳戶或處所,其繳納方式,得以現金或金融機構立具之保證金存款保證書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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