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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二一震災災區災民經營勞動合作社補助辦法 第 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災區災民勞動合作社之種類及業務項目如下: 一、建築勞動合作社:承攬一般土木、建築物及相關設施工程等業務。 二、起卸 (裝卸) 勞動合作社:承攬貨物之起卸或裝卸作業等業務。 三、搬運勞動合作社:承攬貨物搬運等業務。 四、清潔勞動合作社:承攬清潔作業等業務。 五、其他依法設立之勞動合作社:承攬貨品組立包裝之理貨作業、漁船看守勞動及醫院病患特別照護之看護勞動等其他型態業務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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