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專業人才從事藝術工作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 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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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於核發外國專業人才從事藝術工作許可或展延工作許可時,應通知文化部、外交部及內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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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本部於核發外國專業人才從事藝術工作許可或展延工作許可時,應通知文化部、外交部及內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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