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閱讀時間 6 分鐘6 分鐘6 分

空氣污染防制法92

快速跳轉

空氣污染物受害人,得向各級主管機關申請鑑定其受害原因;各級主管機關得會同有關機關查明原因後,令排放空氣污染物者立即改善,受害人並得請求適當賠償。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空氣污染防制法第92條規定,空污受害人可向主管機關申請鑑定受害原因,機關查明後得命污染源立即改善,受害人並得請求適當賠償。

Q · 聞到工廠怪味、家人咳嗽,但我證明不了是誰害的,能怎麼辦?

能,依空污法第92條向主管機關申請鑑定

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92條,空氣污染物受害人得向各級主管機關(當地環保局)申請鑑定受害原因。主管機關會同有關機關查明後,得命排放污染物者立即改善,受害人並得請求適當賠償。關鍵價值在於:因果證明的成本與工具(擴散模式分析、空氣指紋比對)由國家承擔,受害人不必自費數十萬做鑑定。

白話解讀

環境鑑定設備動輒幾十萬,找一份公正第三方報告對個人來說幾乎是天文數字。但這條法律規定,你不需要自己去找這些資源,政府要替你做。你家旁邊的工廠飄黑煙、餐廳油煙整天往你家方向灌、鄰近工地揚塵讓你家陽台一天就積一層灰,你的權利不是「忍著」也不是「找環保局陳情試試運氣」,是依本條向主管機關「申請鑑定」。鑑定一旦確認,主管機關不只能命令對方立刻改善,你還可以向污染源請求賠償。重點是:這條把空氣污染最難的那一塊(怎麼證明就是「他」害你),從個人推給了國家的鑑定資源。

法律定性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92條為空污受害救濟的啟動性規範:賦予空氣污染物受害人向主管機關申請鑑定受害原因的請求權,主管機關查明後得命污染源改善,受害人並得據以請求賠償,將因果關係的鑑定責任配置於國家行政資源。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以條文原文為準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我聞到怪味但說不清是哪裡來的,這樣也能申請鑑定嗎?

可以,而且這恰恰是這條法律的價值所在。普通人沒有檢測設備,本來就不可能精準指出污染源。主管機關有權限和工具(擴散模式分析、空氣指紋比對、流行病學調查)去回推污染源。你需要做的是描述受害情形:時間、頻率、症狀、可能方向,並附上至少2週連續記錄的污染日誌,會大幅提升啟動鑑定的優先順序。

Q2鑑定結果出來確認污染源後,我可以求償多少?

本條本身沒寫具體金額,要走民事訴訟。求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財產損失(房屋價值減損、農作物損害)、精神慰撫金。如果污染源是工廠這類危險活動,可引用民法第191條之3,由污染源證明自己無過失才能免責。本條的鑑定報告是政府背書的科學證據,比自費鑑定更有公信力。

Q3政府如果不理我的鑑定申請怎麼辦?

主管機關依本條對你的申請有處理義務。可先請民代或環境部施壓,或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93條公民訴訟條款書面告知主管機關,60日內仍未處理,可直接訴請行政法院判令執行,並請求被告機關支付律師費與鑑定費。第93條的公民訴訟在台灣已有實際成功案例。

Q4空污法第92條是什麼?

空污受害救濟的啟動條款,賦予受害人向主管機關申請鑑定受害原因並求償的請求權。

Q5申請鑑定和陳情差在哪?

陳情是行政服務可被擱置;第92條申請是法定請求,主管機關有查明與回覆義務。

Q6什麼叫空氣污染物受害人?

因空氣中足以妨害健康或生活環境之污染物而受有健康、財產或生活損害者。

Q7空污鑑定和自費委託鑑定差在哪?

本條由國家鑑定資源承擔因果回推,報告具政府背書公信力,且受害人不必自掏數十萬。

Q8空污受害怎麼申請鑑定?

連續記錄污染日誌2週 → 向環保局書面申請(標題明寫依第92條)→ 配合查明 → 取得改善命令。

Q9空污求償金額怎麼算?

醫療費+財產損失(房屋減損、農損)+精神慰撫金,工廠類危險活動可援用民法191-3翻轉舉證。

Q10申請鑑定要花多少錢?

依本條鑑定由主管機關會同查明,受害人不負擔鑑定費;後續民事求償才有裁判費。

Q11怎麼證明污染害到我?

污染日誌(時間、風向、症狀)+拍照錄影+就醫紀錄,因果回推交由主管機關鑑定工具完成。

Q12第92條申請鑑定 vs 第93條公民訴訟哪個先?

先用92條讓政府鑑定取得改善命令;機關疏於執行時才用93條告機關怠於執行職務。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陳情依第92條申請鑑定依第93條公民訴訟
法律性質行政服務法定請求權司法救濟
機關義務得不處理有查明與回覆義務受法院審查
舉證負擔申訴人自陳國家鑑定資源承擔因果回推原告須證明機關疏於執行
後續效果無強制力改善命令+求償基礎判令機關執行+負擔律師鑑定費

陳情

法律性質
行政服務
機關義務
得不處理
舉證負擔
申訴人自陳
後續效果
無強制力

依第92條申請鑑定

法律性質
法定請求權
機關義務
有查明與回覆義務
舉證負擔
國家鑑定資源承擔因果回推
後續效果
改善命令+求償基礎

依第93條公民訴訟

法律性質
司法救濟
機關義務
受法院審查
舉證負擔
原告須證明機關疏於執行
後續效果
判令機關執行+負擔律師鑑定費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日本大気汚染防止法第25条(無過失損害賠償責任)+公害健康被害補償法
韓國환경오염피해 배상책임 및 구제에 관한 법률 제6조(무과실책임)
中國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25条(损害赔偿)+民法典第1229条(环境污染无过错责任)
德國Umwelthaftungsgesetz (UmweltHG) § 1(Gefährdungshaftung für Umwelteinwirkungen)
法國Code de l'environnement, art. L110-1(principe pollueur-payeur)+Code civil art. 1240
美國Clean Air Act citizen suit 42 U.S.C. § 7604 + common law nuisance / toxic tort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立法沿革 1

(1070625 全文修正)

空氣污染物受害人,得向各級主管機關申請鑑定其受害原因;各級主管機關得會同有關機關查明原因後,令排放空氣污染物者立即改善,受害人並得請求適當賠償。

立法理由一、條次變更。   二、第一項酌作文字修正。   三、公害糾紛處理法對於得作為公害糾紛之執行名義已有明確規範,毋需於本條重複規定,爰刪除第二項規定。

  • 主管機關名詞
  • 鑑定名詞
(1070625 全文修正)

一、條次變更。   二、第一項酌作文字修正。   三、公害糾紛處理法對於得作為公害糾紛之執行名義已有明確規範,毋需於本條重複規定,爰刪除第二項規定。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空氣污染防制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92 條規定:「空氣污染物受害人,得向各級主管機關申請鑑定其受害原因;各級主管機關得會同有關機關查明原因後,令排…」(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9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92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