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空氣污染防制法 第 9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各級主管機關依本法規定所為之檢驗及發許可證、證明或受理各項申請之審查、許可,應收取審查費、檢驗費或證書費等規費
  2. 前項收費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定之。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