鉛二次冶煉廠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第 6 條
快速跳轉
各項污染物採樣及測定方法依附表及中央主管機關增訂公告之方法。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我不知道,因為有關鉛二次冶煉廠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 6 條的信息不在提供的上下文中。
- 主管機關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鉛二次冶煉廠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