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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全國法規

廢棄物焚化爐戴奧辛管制及排放標準 第 5 條

  1. 本標準戴奧辛之排放標準值為○.一ng-TEQ/Nm3。
  2. 前項標準值之濃度係以毒性當量(TEQ) 表示,係由測得附表所列各項戴奧辛污染物濃度乘以其國際毒性當量因子(I-TEF)之總和計算之;採樣及測定應達五次以上,將其依大小排序取中間三數值之算術平均值,每次採樣時間應間隔一小時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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