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污染源燃料販賣進口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 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販賣許可文件應記載事項如下: 一、許可文件之有效期間。 二、基本資料:公司名稱及住址、公司負責人姓名、身分證明文件字號及地址。 三、許可內容:販賣燃料之種類及成分。 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項。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移動污染源燃料販賣進口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6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此法條尚無 AI 深度解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