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音量標準 第 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道路交通噪音環境音量標準如下: ┌─────────────────────┬────────┐│ 時段│均能音量(Leq) ││ ├──┬──┬──┤│管制區 │日間│晚間│夜間│├─────────────────────┼──┼──┼──┤│第一類或第二類管制區內緊鄰未滿八公尺之道路│71 │69 │63 │├─────────────────────┼──┼──┼──┤│第一類或第二類管制區內緊鄰八公尺以上之道路│74 │70 │67 │├─────────────────────┼──┼──┼──┤│第三類或第四類管制區內緊鄰未滿八公尺之道路│74 │73 │69 │├─────────────────────┼──┼──┼──┤│第三類或第四類管制區內緊鄰八公尺以上之道路│76 │75 │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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