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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飲用水管理條例施行細則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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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例第二十八條所稱盛裝飲用水,係指車載水、桶裝水、加水站供水或其他以屬於密閉不可復原方式包裝之飲用水。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飲用水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21條,所謂盛裝飲用水指的是車載水、桶裝水、加水站供水或其他以非屬於密閉不可復原方式包裝之飲用水。根據相關法規,這些飲用水應當符合相關的水質標準,並且需要定期檢驗分析。比方說,如果有加水站供水,就需要依照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的規定,定期採樣檢驗,並依據檢驗結果,採取適當措施。

  • 第二十八條條文
  • 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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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用水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飲用水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 21 條規定:「本條例第二十八條所稱盛裝飲用水,係指車載水、桶裝水、加水站供水或其他以非屬於密閉不可復原方式包裝…」(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飲用水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 2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