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 14 條,第一項規定了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的廢(污)水前處理設施產生的污泥要採取減量措施。這個規定的目的是為了減少污泥對環境的影響。 參考資料:根據環保署網站上發佈的《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4條的規定與廢水前處理設施的保養和污泥減量措施相關。例如,設施在經過一段時間後必須進行保養,同時也規定了對污泥的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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