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徵收辦法 第 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依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徵收清除處理費之計算公式如下: 每戶每年應徵收之金額 直轄市、縣(市) ┌ 自來水用戶人口數 ┐一般廢棄物清除處×│1 –──────────────────│ 理成本 └ 直轄市、縣(市)指定清除地區總人口數┘=───────────────────────────────直轄市、縣(市)指定清除地區未接管使用自來水及非自來水供水區共同生活戶總戶數
- 依前項,所定方式收費者,得分期徵收;其每年之徵收期數,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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