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公民營機構興建營運垃圾焚化廠作業辦法 第 1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主辦機關遴選技術顧問機構之服務工作如下: 一、BOT廠之環境影響評估、廠外自來水及輸配電設備規劃工作。 二、招標文件及合約文件製作。 三、評審委員會之幕僚作業。 四、協助辦理審標及訂定底價工作。 五、興建期間興建營運公司執行情形查核相關事宜。 六、行政管理。
主辦機關遴選技術顧問機構之服務工作如下: 一、BOT廠之環境影響評估、廠外自來水及輸配電設備規劃工作。 二、招標文件及合約文件製作。 三、評審委員會之幕僚作業。 四、協助辦理審標及訂定底價工作。 五、興建期間興建營運公司執行情形查核相關事宜。 六、行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