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 學習⚖️ 募資 · 終極解密起訴書到底怎麼寫前資深檢察官陳樂樂律師|偵查佈局 → 起訴書 → 法庭攻防|完整章節解析看課程大綱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32-1

快速跳轉
  1. 1.執行機關應於掩埋場封場前六個月提出封場復育計畫,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並據以執行。
  2. 2.前項封場復育計畫應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一、基本資料: (一)掩埋場名稱、掩埋場類型、掩埋起始日與終止日、填埋面積、深度、掩埋廢棄物種類及數量等清冊。 (二)掩埋場之土地所有權狀、地籍資料及土地清冊。 (三)掩埋場基礎結構,至少應包含平面圖、立面圖、橫截面圖及結構圖。 二、封場復育作業: (一)最終覆土。 (二)排水工程。 (三)植被復育。 三、定期巡檢及設施維護規劃。 四、環境監測類別、項目、方法、頻率。 五、緊急應變計畫。
  3. 3.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衡酌掩埋場管理需要,調整封場復育計畫提報內容,不受前項規定限制。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從參考資料中可以了解到,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 32-1 條明確規定了封場復育計畫應該包括的內容,如基本資料、封場復育作業、定期巡檢及設施維護規劃、環境監測、緊急應變計畫等。除此之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有權根據管理需要進行提報內容的調整。這些內容都是為了確保掩埋場的封場復育工作能夠符合基本要求,避免對環境造成影響。 並且,在這個例子中,可以舉出相關的範例,如掩埋場提出封場復育計畫,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審核,並據以執行封場復育作業,符合法規的要求。

  • 主管機關名詞
  • 所有權名詞
  • 衡酌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 32-1 條規定:「執行機關應於掩埋場封場前六個月提出封場復育計畫,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並據以執行。前項封場復育計…」(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 32-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