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物清理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辦法 第 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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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廢棄物清理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辦法第 5 條,當專業技術人員離職或異動時,應在離職或異動日起十五日內以書面報請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備查。但如果設施機構已依規定報請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備查,則不在此限。這代表在專業技術人員離職或異動時,必須及時向主管機關報告,以確保相關資料得以備查。這是保障專業技術人員異動資訊的一個規定,以確保相關單位能夠掌握人員變動的情況。
- 主管機關名詞
-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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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