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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 第 48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法第二十八條所稱主管機關認有必要時,指第十九條所列各款情形之一,經依其他相關法令處理後仍未能解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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