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物掩埋場工程興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 第 10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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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運車輛及相關運輸工具之運輸路線、時段應詳細規劃,並妥善防制廢棄物清運所引起之臭味、噪音污染及交通影響,以維持當地環境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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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基於《廢棄物掩埋場工程興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第 10 條》所述,廢棄物清運車輛及相關運輸工具的運輸路線、時段應詳細規劃,並妥善防制廢棄物清運所引起的臭味、噪音污染及交通影響,以維持當地環境品質。 相關範例可參考上述司法院裁判書或判決書中提到的《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規定》,根據該規定,清除事業廢棄物的車輛在清除過程中應防止臭味擴散等污染情事發生。這項規定強調了對於清運車輛所引起的臭味污染的防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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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