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環境基本法 第 1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中央政府應辦理環境保護專業訓練,建立環境保護專業人員資格制度,以提升環境保護工作品質。
  2. 事業應依環境保護相關法規設置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並訂定環境保護計畫實施之。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