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地下水污染監測標準 第 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監測項目及頻率,依下列監測目的評估: 一、地下水監測目的為區域背景水質調查者,依歷年水質調查結果檢討及調整。 二、地下水監測目的為污染調查及查證者,視場址污染特性、污染改善進度及調查結果檢討及調整。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地下水污染監測標準 第5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