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污染監測標準
- 異動日期:102 年 12 月 17 日。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 法規類別: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土壤及地下水目
本標準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六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本標準所列地下水中物質濃度,受區域水文地質條件及環境背景因素影響,經研判非因外來污染而達本標準所列污染物項目之監測值,得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後,不適用本標準。
地下水分為下列二類: 一、第一類: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內之地下水。 二、第二類:第一類以外之地下水。
監測項目及監測標準值(濃度單位:毫克/公升)如下: 一、列管項目:項目與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一致,各項目之監測標準值為管制標準值之二分之一。 二、背景與指標水質項目: ┌────────────────┬───────────┐ │ │ 監測標準值 ││ 監測項目 ├─────┬─────┤│ │第一類 │第二類 │├────────────────┼─────┼─────┤│鐵(Fe) │○.一五 │一.五 │├────────────────┼─────┼─────┤│錳(Mn) │○.○二五│○.二五 │├────────────────┼─────┼─────┤│總硬度(以 CaCO3 計) │一五○ │七五○ ││(Total hardness as CaCO3) │ │ │├────────────────┼─────┼─────┤│總溶解固體物(Total dissolved │二五○ │一二五○ ││solid) │ │ │├────────────────┼─────┼─────┤│氯鹽(Chloride as Cl-) │一二五 │六二五 │├────────────────┼─────┼─────┤│氨氮(Ammonium nitrogen) │○.○五○│○.二五 │├────────────────┼─────┼─────┤│硫酸鹽(以 SO42- 計) │一二五 │六二五 ││(Sulfate as SO42-) │ │ │├────────────────┼─────┼─────┤│總有機碳(Total organic carbon)│二.○ │一○ │├────────────────┼─────┼─────┤│總酚(Phenols) │○.○一四│○.一四 │└────────────────┴─────┴─────┘
監測項目及頻率,依下列監測目的評估: 一、地下水監測目的為區域背景水質調查者,依歷年水質調查結果檢討及調整。 二、地下水監測目的為污染調查及查證者,視場址污染特性、污染改善進度及調查結果檢討及調整。
事業及其所屬公會或環境保護相關團體得提出具體科學性數據、資料,供中央主管機關作為本標準修正之參考。
-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 本標準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十八日修正之條文,自一百零三年一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