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 學習⚖️ 募資 · 終極解密起訴書到底怎麼寫前資深檢察官陳樂樂律師|偵查佈局 → 起訴書 → 法庭攻防|完整章節解析看課程大綱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行政院新聞局組織條例11

快速跳轉

聯絡室掌理左列事項: 一、外國駐華新聞從業人員登記事項。 二、外國駐華新聞從業人員聯絡事項。 三、外國新聞從業人員來華訪問之接待事項。 四、駐華外籍人士新聞資料提供事項。 五、其他有關聯絡及接待事項。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行政院新聞局組織條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行政院新聞局組織條例第 11 條規定:「聯絡室掌理左列事項: 一、外國駐華新聞從業人員登記事項。 二、外國駐華新聞從業人員聯絡事項。 三…」(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行政院新聞局組織條例第 1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