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傳播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準則 第 2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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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接受政府機關捐助或以其他方式動支政府機關經費之採購者,其採購應依政府採購法有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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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從上述所提到的法條來看,大眾傳播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準則第 25 條規定,財團接受政府機關捐助或以其他方式動支政府機關經費之採購者,其採購應依政府採購法有關規定辦理。根據此法條,對於財團接受政府捐助或經費支持進行採購的行為,必須遵守政府採購法的相關規定。 舉例來說,如果一家大眾傳播財團法人接受政府機關的捐助或經費支持,並且進行採購活動,則根據該法條的規定,該財團必須遵守政府採購法的規定辦理相關採購事宜,確保在採購過程中遵循相關的法律法規,以維護公平、透明的採購程序。
- 政府採購法法規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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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