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法施行細則 第 14 條
快速跳轉
行政院新聞局得委託省 (市) 政府發給登記證。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從參考資料來看,有案例提及在出版法施行細則第14條中,行政院新聞局可委託省(市)政府發給登記證。這表示行政院新聞局在這方面具有委任權限,並且可以將相關事務委託給省(市)政府來處理。根據法規本身的解釋,這樣的安排有助於提高行政效率,並且合理合法。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出版法施行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