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新聞局鼓勵檢舉查獲違法案件獎勵辦法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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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鼓勵檢舉、獎勵查獲違反電影法、廣播電視法、有線廣播電視法、衛星廣播電視法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等相關法令之人員,特訂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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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上述參考資料中所提到的行政院新聞局鼓勵檢舉查獲違法案件獎勵辦法,這是一項旨在鼓勵人們檢舉並獎勵查獲違反相關法令的行為的辦法。其中第 1 條著重於鼓勵檢舉,獎勵查獲違反電影法、廣播電視法、有線廣播電視法、衛星廣播電視法以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等相關法令的人員。這項辦法的目的在於維護相關法令的執行,並且提供激勵,以鼓勵公眾參與法令的執行與監督。 參考資料範例:根據行政院新聞局鼓勵檢舉查獲違法案件獎勵辦法,有關媒體違反相關法令的行為,若有人員檢舉並查獲,則可依該辦法獲得獎勵。這樣的舉例可以說明了該辦法的實際應用與目的。
- 電影法法規
- 廣播電視法法規
- 有線廣播電視法法規
- 衛星廣播電視法法規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法規
- 法令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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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