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天然災害及緊急事故應變辦法 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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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機關依前兩條通知停止播送節目或播送指定之特定節目或訊息時,除另有指定外,系統經營者應即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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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主管機關依前兩條通知停止播送節目或播送指定之特定節目或訊息時,除另有指定外,系統經營者應即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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