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星廣播電視法施行細則 第 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分公司或代理商涉有本法第二十七條第三項第四款情事者,主管機關得通知該事業依同條第四項,由該事業設置之自律規範機制作成調查報告,送主管機關審議。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分公司或代理商涉有本法第二十七條第三項第四款情事者,主管機關得通知該事業依同條第四項,由該事業設置之自律規範機制作成調查報告,送主管機關審議。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