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3

快速跳轉

電視事業應依本辦法之規定,將節目分為下列五級,標示分級標識(如附圖),並依附表一規定時段播送,且不得違反附表二所列不得播出之例示: 一、限制級(簡稱「限」級):未滿十八歲之人不宜觀賞。 二、輔導十五歲級(簡稱「輔十五」級):未滿十五歲之人不宜觀賞。 三、輔導十二歲級(簡稱「輔十二」級):未滿十二歲之兒童不宜觀賞。 四、保護級(簡稱「護」級):未滿六歲之兒童不宜觀賞,六歲以上未滿十二歲之兒童需父母、師長或成年親友陪伴輔導觀賞。 五、普遍級(簡稱「普」級):一般觀眾皆可觀賞。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第3條的規定,電視節目應分為限制級、輔導十五歲級、輔導十二歲級、保護級和普遍級。這些分級對於觀眾的年齡限制和需要的輔導陪伴有明確的規定。例如,限制級的節目是未滿十八歲的人不宜觀賞,而保護級的節目是未滿六歲的兒童不宜觀賞,並需要父母、師長或成年親友陪伴輔導觀賞。這些分級的設立是為了保護青少年和兒童的身心健康。 參考資料:廣播電視法 第 21、29-1、38、45-2 條 (88.04.21)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第 3 條規定:「電視事業應依本辦法之規定,將節目分為下列五級,標示分級標識(如附圖),並依附表一規定時段播送,且…」(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第 3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