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辦事細則9

快速跳轉

港澳處分設四科,各科掌理事項如左: 一、第一科: (一) 關於本處施政計畫與預算之編擬及執行情形之管制事項。 (二) 關於港澳會報議事、紀錄及決議之追蹤事項。 (三) 關於香港與澳門地區相關業務會議之召開事項。 (四) 關於港澳月報之編印及分發事項。 (五) 關於不屬本處其他各科及有關統籌性質之綜合事項。 二、第二科: (一) 關於香港與澳門地區民間團體、人士之邀訪及接待事項。 (二) 關於與香港及澳門地區民間團體交流活動之推動事項。 (三) 關於香港與澳門地區大陸政策之宣導事項。 (四) 關於香港與澳門地區同胞來臺定居、就學、投資與其他活動之聯繫及服務事項。 (五) 關於香港與澳門地區法令規章之彙編事項。 三、第三科: (一) 關於香港與澳門地區政策之研究及規劃事項。 (二) 關於香港與澳門地區有關事務之專案研究及民意調查委辦事項。 (三) 關於與香港及澳門地區學術研究機構之聯繫事項。 (四) 關於香港與澳門地區情勢、資訊之蒐集、研判及編印事項。 四、第四科: (一) 關於香港與澳門地區事務與各機關之協調及聯繫事項。 (二) 關於駐香港與澳門地區機構之協調及聯繫事項。 (三) 關於港澳資訊中心之規劃及管理事項。 (四) 關於處理港澳事務民間團體會務發展之輔導事項。 (五) 關於輔導中華港澳之友協會及中華民國港澳協會之會務發展事項。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我不知道。

  • 法令名詞
  • 委辦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辦事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辦事細則第 9 條規定:「港澳處分設四科,各科掌理事項如左: 一、第一科: (一) 關於本處施政計畫與預算之編擬及執行情形…」(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辦事細則第 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