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大陸地區土地及營建專業人士經土地及營建領域相關之臺灣地區大專院校、研究機構或省 (市) 級以上核准立案之團體邀請者 (以下簡稱邀請單位) ,得申請來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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