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30

快速跳轉
  1. 1.香港或澳門居民申請在臺灣地區定居,應備下列文件,向移民署申請: 一、定居申請書。 二、香港或澳門永久居留資格證件。 三、臺灣地區居留證或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 四、最近五年內警察紀錄證明書。但在臺灣地區居留期間,每次出境在三個月以內者,免附之。 五、健康檢查合格證明。但在臺灣地區居留期間,每次出境在三個月以內者,免附之。 六、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2. 2.前項第五款健康檢查合格證明,其應包括項目,準用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訂定之健康檢查證明應檢查項目表。
  3. 3.移民署受理定居案件,必要時得由主管機關邀請相關機關共同審查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抱歉,我不知道這個法規的具體內容和相關範例。

  • 主管機關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第 30 條規定:「香港或澳門居民申請在臺灣地區定居,應備下列文件,向移民署申請: 一、定居申請書。 二、香港或澳門…」(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第 30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