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未回任人員之退離給與,應由其本人或遺族填具相關申請書表,並檢附原任公職期間之服務(離職)證明書、歷年考績通知書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向受託處理大陸事務機構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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