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選部組織法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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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為辦理全國公務人員與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選行政事宜,特設考選部(以下簡稱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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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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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沿革 3 版
(0370716 制定)
考選部掌理全國考選行政事宜。
(0780110 全文修正)
考選部掌理全國考選行政事宜。
立法理由照原條文。
(0831110 全文修正)
考選部掌理全國考選行政事宜。
立法理由本條未修正。
- 業名詞
(0370716 制定)
考選部掌理全國考選行政事宜。
(0780110 全文修正)
照原條文。
(0831110 全文修正)
本條未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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