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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 第 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訓練分為基礎訓練與實務訓練。但性質特殊之高等及普通考試類科或特種考試錄取人員訓練(以下簡稱性質特殊訓練),得於訓練計畫另定其他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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