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所屬金融保險事業機構雇員升等考試規則 第 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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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考試每年或間年舉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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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對於行政院所屬金融保險事業機構雇員升等考試規則第 6 條,依據該法令規定,本考試每年或間年舉行一次。此規定係為確保金融保險事業機構雇員升等考試的頻率及舉辦時機,以符合職務需求及人力資源計劃。此外,參考資料中沒有具體關於金融保險事業機構雇員升等考試的相關範例,因此無法提供具體例子。如果真的需要進一步了解相關詳細情況,建議查閱金融保險事業機構雇員升等考試的官方文件或最新法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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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