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學歷經歷證明審查規則8

快速跳轉
  1. 1.學歷、經歷審查之評分項目及配分如下: 一、學歷占三十分 (一)修習學門與應考類科之相關性(依其科系所名稱、修習課程加以認定):十二分。 (二)學歷等級:十八分 1.博士學位:十五至十八分。 2.碩士學位:十二至十四分。 3.學士學位:十至十一分。 4.專科學校畢業:八至九分。 二、經歷占七十分 (一)專業成就表現(應與應考等級、類科所需知能相關):五十五分。 1.職務層級及工作表現:十分。 2.研究著作、專利發明:十分。(每一項採計三至五分,最高以十分計) 3.獲國內外相關獎項或技藝競賽紀錄:十五分。 4.主持或參與專業性研究計畫、在國內外專業性會議或刊物發表論文:十分。 5.考試及格證書或職業證照:十分。 (二)工作年資:(應與應考等級、類科所需知能相關)十五分。(工作年資每滿一年計算一分,年資尾數滿半年以上未滿一年者,以一年計;未滿半年者,不予採計,最高以十五分計)
  2. 2.前項學歷、經歷審查之評分項目及配分,得視考試等級、類科變更之。
  3. 3.學歷、經歷審查評分表如附表。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很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 專利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學歷經歷證明審查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學歷經歷證明審查規則第 8 條規定:「學歷、經歷審查之評分項目及配分如下: 一、學歷占三十分 (一)修習學門與應考類科之相關性(依其科…」(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學歷經歷證明審查規則第 8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