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1 分鐘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規則 第 5 條

  1. 1.本考試三等考試監獄官類科分三試舉行,第一試為筆試,第二試為體能測驗,第三試為口試。其餘類科組均分二試舉行,第一試為筆試,第二試為口試。
  2. 2.本考試四等考試法警、監所管理員類科分二試舉行,第一試為筆試,第二試為體能測驗。其餘類科以筆試方式行之。
  3. 3.本考試五等考試類科以筆試方式行之。
  4. 4.本考試採二試或三試程序之類科組,各試均分別錄取。前一試錄取者,始得應下一試。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抱歉,我不知道這些法條的具體內容和相關範例。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