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規則 第 4 條
本考試三等考試監獄官類科及四等考試監所管理員、法警類科得依司法院及法務部實際任用需要,分定男女錄取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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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對於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規則第4條,根據法源資訊整理的裁判書內容,該條規定了在特種考試中三等考試監獄官類科及四等考試監所管理員、法警類科的錄取名額分配方式,需依據司法院及法務部實際任用需要,分定男女錄取名額。這意味著在特種考試中,錄取名額的分配需要考慮司法院及法務部的實際用人需求,並且需要區分男女錄取名額。 參考資料:法源資訊整理的裁判書内的相關案例及法條解釋。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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