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檢覈筆試口試及實地考試辦法 第 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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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口試、實地考試科目,由考選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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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檢覈筆試口試及實地考試辦法第3條的規定,筆試、口試、實地考試科目是由考選部所定。這意味著考試的科目以及內容是由考選部來制定和確定的。舉例來說,根據公布的行政法院判例五十五年判字第二七五號,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的檢覈辦法規定了口試的程序和評分方式,表明口試的具體內容是根據相關法規來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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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