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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檢覈辦法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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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檢覈者予以筆試,筆試科目由考選部定之。但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免予筆試: 一、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於高等考試土地行政類科及格,在地政機關辦理地政業務一年以上者。 二、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土地行政類科及格,在地政機關辦理地政業務三年以上者。 經核定予以筆試者,應於五年內應試。逾期欲繼續應試,得於期限屆滿後六個月內申請保留繼續應試,每申請一次以保留五年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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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我不知道。

  • 核定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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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檢覈辦法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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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檢覈辦法第 3 條規定:「申請檢覈者予以筆試,筆試科目由考選部定之。但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免予筆試: 一、經公務人員高等考…」(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檢覈辦法第 3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