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專利師考試規則 第 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中華民國國民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應本考試: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理、工、醫、農、生命科學、生物科技、智慧財產權、設計、法律、資訊、管理、商學等相關學院、科、系、組、所、學程畢業,領有畢業證書。 二、普通考試技術類科考試及格,並曾任有關職務滿四年,有證明文件。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