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敘部部務會議規則 第 2 條
快速跳轉
- 1.銓敘部部務會議(以下簡稱本會議)出席人員為部長、次長、主任秘書、參事、各司室會主管及其他簡任級人員。並得指定有關人員列席。
- 2.本會議由部長主席。部長因事不能出席時,指定次長主席。
- 3.本會議應出列席人員,因事不能出列席時,應先請假。出席後如須離席,應經本席許可。
回 銓敘部部務會議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